今天是 |
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关于贯彻落实“六个走在前列”大竞赛活动
2016年工作要点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提出的“六个走在前列”的新要求和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“六个走在前列”大竞赛活动的工作部署,按照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15—2020年)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,以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创新发展为动力,加快推进依法行政,全面建设法治政府,努力让法治成为长沙最显著的城市特质、最重要的竞争优势,真正为推动长沙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。根据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安排,结合本办特点,特制定2016年工作要点。
一、工作安排
按照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在加快转型创新发展中走在前列,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走在前列,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中走在前列,在共建共享全面小康中走在前列,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走在前列,在提供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中走在前列的要求,特别是关于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走在前列”的具体分工,结合本办工作重点,着重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强化地方立法工作,提高立法科学化水平。一是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。紧密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,根据新《立法法》的相关要求,科学编制2016年立法计划,通过立法有效保障改革决策的落实;加快推进《湘江长沙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》、《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》、《湘江长沙库区管理办法》等以绿色发展理念为主的立法项目,确保立法计划中的一类项目在年度内完成起草、论证、征求意见和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程序;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,统筹推进二类、三类立法项目,为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、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提供法律支持。二是积极推进公众参与立法。依托长沙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库和法律专家库资源,委托高等院校等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,扩大开门立法程度。针对要出台的立法项目,通过开展立法基层调研、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、专家论证会等方式,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。此外,就有关立法的理论问题,适时开展一些理论研讨。三是加大部门协调力度。完善征求部门意见的工作程序,继续坚持常务副市长立法协调会制度,以保障立法项目顺利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。四是汇编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。加强信息化、规范化管理,将现行有效的40多部政府规章汇编成册,为立法工作奠定基础。
(二)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,推进抽象行政行为监管。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。抓好政府规范文件前置审查、“三统一”、规范性文件报备、信息公示和会议纪要审查等常规工作,为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监管把好法律关;拓宽合法性审查、法律审核、法律咨询等渠道,为全市深化改革、拆违控违、重点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。二是启动《长沙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手册》修订工作。新增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国家制发的纲领性文件和省、市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,提升管理手册的全面性和准确性。三是推进区县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。加强对区县(市)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的指导与监督,组织规范性文件数据平台建设实地考察,协同推进数据库与检索系统构建。四是探索部门规范性文件实质审查方式。在不改变审查责任主体的前提下,抽取部分内容复杂、涉及面广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为实质审查对象,敢于行使登记否决权,加强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、形式程序和合法性等方面的规范与监督。五是加大区县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力度。开展对区县(市)规范性文件报备“三率”的检查,实施合法性与规范性问题并重监督,进一步提升区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。
(三)强化行政指导监督,切实推进依法行政。一是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。对政府职能配置情况、行政管理能力、行政决策程序、行政执法水平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等各项指标赋予不同分值和权重,并对关联数据进行比较、分析与权衡,结合专家评议、民意调查等方式,准确评价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状况和水平。二是改革长沙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式。加强区县(市)政府、市直部门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工作,切实抓好考核结果运用,构建全市“一盘棋”的依法行政考核体系。三是编制长沙法治政府“十三五”规划。结合长沙实际、体现长沙特色,突出问题导向,科学编制《长沙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(2016—2020)》,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任务书、明确方向图。四是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。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这一监督平台的作用,不断改进评查手段和方法,保障执法案卷评查取得实效。五是完成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。按照《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方案〉》(长政办函〔2013〕243号)总体安排和部署,积极推进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,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,进一步提升政府决策、制度建设、政府服务、行政执法、政务公开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行政监督等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。六是抓好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发布。通过案卷核查、案例编纂、集中讨论和专家论证会等环节,选择5个具有合法性、代表性、针对性和示范性的案例,公开发布《长沙市2016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》,对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和指导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案例样本。七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。严格执行“先培训、后发证”和“持证上岗、亮证执法”等制度,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管理;加强执法人员培训,从规范执法流程、规范专项执法检查等方面着手,加强食品药品、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、劳动保障、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督促指导。
(四)强化政府合同审查管理,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。一是继续做好政府合同审查工作。围绕2016年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,按照《长沙市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严格落实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程序,继续做好政府合同审查工作,高质高效的完成政府合同的法律把关。二是探索开展政府合同委托审查。借助长沙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中介库,建立律师合作平台,探索开展政府合同委托审查工作,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流程,进一步提升政府合同审查的质量和效率。
三是强化政府合同管理基础工作。针对政府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破,加大政府合同管理工作力度,严格落实政府合同备案制度,加强对全市政府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,实现政府合同管理工作的持续发展。
(五)强化行政复议工作,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。一是提高行政复议办案工作效率和质量。根据实际需要,加快精简复议立案审批程序、材料补正审批程序、案件听证审批程序、复议案件主任办公会审议程序等,不断提高办案工作效率;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接待、调查取证以及复议审理、复议决定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和流程;制定行政复议文书撰写与制作规范。
二是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。对延期审理案件实行动态监管,月月清理,避免案件超过审理期限;对重大、复杂案件积极推行听证方式审理,确保查明案件情况,充分听取各方意见;针对重大复杂案件、新型案件和纠错案件,通过处室讨论、专家咨询等方式,提高案件办理水平;不断提高复议文书质量,达到胜败皆明、息诉服判的良好效果;加大监督纠错力度,确保复议案件经得起司法审查,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三是搭建行政司法互动平台。充分利用行政司法互动平台,通过咨询、论证、研讨、座谈等形式,将行政争议的化解与预防相结合,使其成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平台。同时,对带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,充分使用复议建议书和复议意见书的形式,指导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。
四是逐步实现文书上网公示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,积极推行行政复议文书上网公示,主动接受公众监督,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。
(六)强化行政应诉工作,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公信力。一是修订完善《长沙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》。积极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,让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长沙法治政府建设新常态。二是制定落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。根据中央《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》基本精神和框架体系,并针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近年来行政应诉工作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调研和分析,提出推进我市行政应诉工作的对策与建议,适时出台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。
二、工作要求
一是强化领导,精心组织。全办各处室、全办工作人员要在本办“六个走在前列”大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各项工作,综合处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后勤保障,确保本办竞赛活动全面有序推进。
二是提高认识,统一思想。“六个走在前列”的要求体现了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“五位一体”,涉及到发展、改革、稳定、民生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。全办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大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,积极投身到大竞赛活动中去,以“比学赶帮超”的方式和劲头,不争论,不懈怠,不折腾,不停步,推动长沙各项事业再创辉煌,为全市人民谋求更大福祉,把长沙建设得更加美好。
三是积极行动,确保实效。在“六个走在前列”大竞赛活动中,全办各处室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、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,将大竞赛活动与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转型创新发展相结合,与深化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,与推进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相结合,对照政府法制办的实际设置载体、探索路径、创新方式,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把竞赛活动落实到具体工作,确保大竞赛活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,取得实效,并将“六个走在前列活动”的开展情况纳入全办年度绩效考核中。
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2016年3月3日